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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2、番外三(上)肃王X二叔

【零】

四野肃杀,血光映红半壁长空,风吹草低,现出遍地断箭尸骸。他被血腥味的长风裹挟着,轻飘飘地掠过辽阔的塞外草原,来到了那个男人身边。

那人胸前插着一支破甲箭,箭头深深地嵌入心脏,鲜血染红了铠甲下的雪白衣领,胸口只剩微弱起伏,眼见是活不长了。

他的面庞藏在头盔和血污下,因已年过不惑,又常年在边塞,早就满面风霜,鬓染星华,可从那深邃分明的眉目轮廓,却仍能看出当年风华正茂时的模样。

他跪倒在男人身旁,想伸手擦去他面上的污迹,那只手却像空气一样,轻而易举地被穿透——他这才想起来,自己早已是个死了不知多久的世外幽魂了。

作者有话要说:重伤濒死的男人似有所觉,竟微微睁开双眼,瞳孔中倒映出血染似的天空,还盛着一个近乎透明的影子。

男人看到他,似乎不敢置信地一怔,随即又释然下来,唇边甚至牵起一个堪称温柔的弧度,喃喃地道:“我终于又见到你了……”

“你还……”他涣散的眸子盯着那个幽魂似的人,声音极轻,近似嗫嚅,“……认得出我吗?”

他不知该说什么,于是抬手在他侧脸上轻轻“碰”了一下。

分明是虚无缥缈,却仿佛有一阵冰凉的气流从他鬓边拂过。那人吃力地举起一只手,虚虚地握住了半空中空悬的虚影,像是攥住了生前的最后一丝执念:“一别七年……仲言,对不住,又让你久等了。”

他摇了摇头,张口说了句什么,却没发出声音,看口型是:“不要死。”

那男人笑了起来,眼里的光却逐渐黯淡下去:“我没能守住你,也没能守住北疆,活着是苟活,死了也没什么可惜的。

“来日泉下相见,别嫌我没用。以后我不当什么王子皇孙,只专心爱你一个……好不好?”

乌云从遥远天际席卷而来,雨珠落下,穿过他虚无透明的躯体,落在那人脸上,像一捧冰凉的眼泪,为他洗去面上的血迹与风尘。

那只手脱了力,从空中坠下,软软地垂落身侧。

“别死……”他终于听见了自己从喉咙里挤出的沙哑声音,“别死,阿奉……”

【壹】

“阿奉……”

“醒了?”有人从旁边起身,高声道,“叫医生过来!”

傅廷信被剧痛拉回人间,艰难地抬起眼皮,雪白的墙壁和灯光,淡淡的消毒水气味,以及纷杂人声迅速包裹了他的五感。他一下子从梦境中跌入凡尘,顿时被吵得恨不得再重新昏迷一次。

他眨了眨眼,迅速适应着视野中出现的光线和景物,身体各处开始有了知觉,他尝试着弯曲食指,逐渐找回对躯体的控制,同时开始着意观察四周环境和人物——这一切发生的如此自然而有条不紊,仿佛是种多年淬炼、刻在骨子里的本能。

下一刻,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推开门,大步走进病房,身后跟着一溜小跑的医生护士,傅廷信听见动静,猛一抬眼,猝不及防地跟他对上了视线。

虽然年轻了许多,可绝不会让人错认,那是只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容颜。

耳边又响起了幻觉般的淅沥雨声,随之而来的绝望和痛苦那么真实,如决堤之水,顷刻没顶,淹得傅廷信几乎忘了怎么喘气。他的情绪剧烈波动,眼前天旋地转,床头的监控仪器立刻发出“滴滴”的警报声。那男人原本被他那一眼钉住,此时让这动静叫回了魂,来不及仔细思考方才的失态,匆匆冲到病床前:“怎么……”

他话还没出口,傅廷信忽然冷汗涔涔地抬起头,一把攥住了他的手。

输液针头连着胶布一起扯飞,带出一道细小的血线,梅花瓣似的落在雪白的被套上,可傅廷信却仿佛感觉不到疼,死死地抓住他的手,手背上青筋鼓起,血流到了袖口,却仍不屈不挠地试图从床上坐起来:“阿奉……”

医生急忙道:“按住他!别让他乱动!”

那男人看着高挑清瘦,劲儿却很大,听了医生的话,三下五除二将傅廷信按回病床上,只是动作并不温柔。当他俯身靠近时,傅廷信透过镜片看到了他布满血丝的双眼,那目光中满是愤怒,一如按住他肩头的巨大力道,甚至显得无端阴鸷。

他咬着牙低声问:“你在叫谁?”

傅廷信被他问的一懵。

不知是不是被气的,那人的嗓音居然在细细地哆嗦,傅廷信莫名觉得他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。

“‘阿奉’是谁?你知不知道你差点死了?还对他念念不忘!”

【贰】

人仰马翻地忙乱之后,病房里恢复了清静。

傅廷信笔直地躺在病床上,手上扎着点滴,头上绑着绷带,腿上打着石膏,形容凄惨,还不老实地扭头去瞅背对着他站在窗前的身影,哼哼道:“别跟那儿罚站了,还生气呢?我都失忆了……”

“你——”那人气结,一转身对上他似笑非笑的目光,炸起的毛又软了下去,踌躇了许久才说,“……我没生气。”

“嗯嗯嗯没生气,”傅廷信说,“那你站着不累吗?坐下歇会儿,喝口水,别客气。”

“……”

傅廷信在一场爆炸中不幸受伤,撞成了脑震荡,昏迷了三天才醒过来,刚才检查时医生发现他记忆出现了障碍,完全想不起以前的事,也想不起朋友和家人、包括他自己的身份,也就是俗称的“失忆”。

但迥然于常人的是,他说自己在昏迷时做了一个梦,梦中他是个叫傅廷信的将军,战死沙场后,在塞外草原上徘徊了七年。后来草原上又发生了一场战争,他所属的国家战败,领兵的主帅——也就是他口中的“阿奉”——被敌军一箭射中胸口,在垂死之时,他看到了傅廷信。

“我梦见的那个人是皇帝的第三个儿子,封号‘肃王’,姓孙,讳‘珞’,他母妃怀着他的时候,梦见菩萨将一串璎珞系在她颈上,所以名字取了璎珞的‘珞’字。为求菩萨保佑,还给他起了个乳名,叫‘阿奉’。”傅廷信盯着他问,“这位……朋友,你贵姓?”

孙珞:“……”

“孙珞,璎珞的‘珞’,”他干咳了一声,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找补道:“我没有小名。”

“没有小名就没有小名呗,你掐我用那么大劲,”傅廷信想起梦中人最后一句话,皮笑肉不笑地道,“看你急的那样,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给你戴了绿帽子……”

孙珞真想冲上去捂住他的嘴:“你都失忆了,怎么还那么多话?!”

傅廷信就是闲的,逗他好玩,不过他刚醒过来,精神不济,几句话就耗尽了他的精气神,说着说着就上下眼皮打架,声音也弱了下去:“你坐着,我先睡一会儿。”

“嗯。”孙珞去把病房门关上,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,还替他拉了拉被子,“睡吧,我替你看着点滴。”

傅廷信大半意识都已陷入混沌,却不知为何,忽然于朦胧睡意中含混地轻声说:“别走。”

仿佛一记重锤砸在心中某块地方,孙珞盯着他熟睡憔悴的面容,发了很久的呆,才接上了刚才的话。

“我不走。”他低头在傅廷信右手泛青的针眼上轻轻地亲了一下,小声而郑重地说:“以后再也不走了。”

【叁】

傅廷信昼夜不分地睡了好几天,期间孙珞一直陪在他身边,清醒时就给他讲傅家的家庭背景、讲两人过去的事,孙珞自己的工作则全趁他休息时处理。这么多天寸步不离,衣不解带的伺候,傅廷信也不是傻的,在梦中度过的一生里,他与“肃王殿下”只差个夫妻名分。他很清楚孙珞喜欢一个人时是什么样子。

这么温柔体贴、任劳任怨,绝对是暗恋他,没跑了。

按照孙珞的说法,孙、傅两家是世交,孙家从政,傅家从军,两人打小一块儿长大,是好到能穿一条裤子的模范发小,从幼儿园相亲相爱到高中。高中毕业之后,孙珞考上了国内顶尖大学,傅廷信则应征入伍,去参了军。

孙家是个大家族,内部派系斗争激烈,孙珞没有从政的打算,走了经商这条路。他大学时就开始创业,毕业后公司并入他叔叔的泰合集团,自己成了集团董事。傅廷信则在入伍三年后通过选拔,进入西北军区某特种大队。

前些天在国外执行保密任务时突发险情,傅廷信被爆炸波及,身受重伤,陷入昏迷,被紧急送回国内治疗。孙珞从家里知道消息时差点疯了,扔下手头工作连夜赶到西北,担心那边医疗条件不好,又托了关系把他转回首都部队医院。傅廷信昏迷了多久,他就在医院守了多久。

可没想到傅廷信九死一生地回到人间,却把他忘了。

其实也不能说忘了。他认得孙珞的脸,叫得出他的名字,可孙珞并没有“阿奉”这个小名。傅廷信昏迷时的反应到底在他心中留下了芥蒂,梦中人能得到的牵挂,并不能适用在他这个局外人身上。

那些充满稚气的、青涩的岁月都被偷走了,徒留两个满面风尘的成年人,隔着一大片空白遥遥对望,相顾无言。

【肆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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